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给我350万元,我一个月付了两分钱。现在我突然被告知我付不起钱。他想看看我给了多少利息,从本金中减少了多少利息,还有多少利息需要我组成本金。但他坚持说他不能还钱。但我知道他还住在别墅里,开着一辆好车。我该怎么办?

2020-06-02 10:4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您好,准备诉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据到法院立案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 你好,是可以起诉的,建议在诉讼时效内抓紧时间起诉并保全债务人名下财产,以方便未来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