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普通员工,如果员工违反竞争禁止条款在相关行业的公司就职,原公司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除了告发员工外,不能告发新公司吗?还有,可以起诉的目的是什么呢?要求法院解除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有哪些强制措施? 有什么赔偿要求吗?在国内一般情况下会如何发展?

不正当竞争
2020-06-02 10:2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但是之前因为劳动关系是存在的,所以对于员工之前的工资,佣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发放,并且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缴纳。
  • 治安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或设施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等。
  •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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