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中有“甲方的工作状况发生变化,乙方无法就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安排”。 本人甲方是签约集团的子公司,我需要接受集团的安排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2 08:1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 一般来说,由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是非过错性的,法律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作为解除的对价。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标准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在离职交接完毕前支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类型以下两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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