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二手房,房地产证明书上有地下室,卖房时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标明地下室。 地下室还属于我吗?

2020-06-02 05: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买房合同如果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没有签字,也没有公正委托书的话,这份合同是不能进交易中心履行的。
  • 买房合同涉及的事项较多,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最好可以带上合同找专业律师洽谈,理清利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