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今年46岁,打算和一个53岁的男人结婚,各有一个孩子,继父的孩子长大了,我弟弟还有几个月就成年了,继父打算住在我家里,之后继父上了年纪,我和弟弟有赡养义务吗? 如果继父年老有病,我和弟弟需要付钱吗?

2020-06-02 02:5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因此,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 继子女与继父共同生活,且继父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在子女成年后,应当承担赡养的义务。如果继父对于继子女并未履行抚养义务,即该继子女与继父之间并未形成抚养关系,则不需承担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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