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日资企业工作,在医疗器械的销售领域。 进公司时签约是3年,到现在为止工作了1年3个月。 公司代表高级职员,高级职员想更换自己的工作,所以提出辞职。 我不同意。 现在处于僵直状态。 想从律师朋友那里得到帮助的是,我离开公司,能赚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谢谢!

2020-06-01 20:0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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