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劳动合同书,口头上离职讲过两月,老总便是各种各样原因不许走,薪水一个半月不给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1 14:3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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