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无交通信号灯操纵,有人行横道的人行道上,我骑摩托车自东向西慢速度行车,直行行驶到对门非机动车正中间后,被右边一辆迅速行车的电瓶车撞上,造成自己右腿踝关节骨折损害。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本车祸事故该怎样认责?感谢!

2020-06-01 12:4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2]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双方应当根据责任进行交通事故赔偿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赔付: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先在交强险10000元的范围内赔付,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等费用在交强险11万范围内赔付,摩托车的损失在交强险2000元的范围内赔付。
    交强险赔完了,余下的部分在商业三者范围内赔付,假设伤者用去了10万元医疗费,误工费5000,护理费3000,住院伙食补助1000元。
    交通费200元。再假设你的车还买了商业三者险二十万元的话,应该如下计算:
    1、交强险先赔:1万元医疗费+误工费5000+护理费3000+交通费200=18200元
    2、商业三者再赔付:(9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1000)*70%=63700
    这些也就是保险公司要赔付给你金额81900元。
    当然,医疗费都是以职工医疗保险用药为标准,自费的药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医院的什么冷暖费、健康咨询费、二级护理等等也是要剔出来的,如果你商业三者保的很高的话,估计自己也就贴个医疗费的差额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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