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堂兄生前留下遗言我是她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妹妹去世后,弟弟把她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卖掉了。 这是妹妹去世三年后得到的遗言,妹妹留给妹妹的丈夫的财产也能拿回来吗?

2020-06-01 05:2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遗嘱有效,你现在要做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让法院判遗嘱有效,属于确权,之后就可以拿着判决办理更名,但可以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建议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也是拿到财产的一种途径,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可以分得死者的财产,当然按公证书上金额来,那是正是法律文书,不然还要公证书干嘛,你公证书上就不该写金额,直接写所有银行存款就完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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