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劳动合同书。欠薪。我急辞职。工作中两三年了。每一次都三两个月的薪水。现在我跳槽。急走??老总要我写离职报告。我要去要写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31 15:3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双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达对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