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7年买了套房。 当时,户主写下我的名字,然后按规定缴纳了权利税。 后来侄女更改了购房合同,并加上她的名字来读书。 现在在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时候,想起了权利税证明书的名字不一致。 和税务局商量说必须缴纳滞纳金,按时间计算的罚款比税金要高得多,这是合理的吗?不受惩罚可以吗

2020-05-31 07: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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