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朋友四年前和邻居借了三十万人。 我是保证人,但现在借钱的朋友谁也找不到。 你有责任还这笔钱吗? 届时,请在借书上签字,为担保人

2020-05-31 07:2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日常生活中发生借款事实,一方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时,书写内容应当清晰、明确,没有歧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的,必须明确注明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他的妻子可能有责任,其他人一般情况下没有责任。
  • 您好,已过担保期限,你是不用承担还款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