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注销注册后,重新注册新公司,新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新公司明确规定接受旧公司员工的工作年限,但工资栏没有详细说明,只是笔记本的公司浮动工资支付合法吗?公司注销,原公司倒闭 原公司永久合同员工拒绝新公司的合同,可以要求破产赔偿吗?

2020-05-31 07:2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清算的步骤,按照该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倒闭后,按照该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如果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拒签合同。
  • 您好,可以拒绝签订新的合同的,如果因拒签,公司主张解除的,您可以仲裁要求赔偿您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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