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家是拆迁户,有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字,我就想结婚后,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他家说房子是集体的,不能加,我到底能加名字吗?

2018-10-02 11: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拆迁分房是按人口分的还是按原来住房面积分的。如果按人口份的则应有你的份额。如果是按原有房屋面积分房,而且原有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的,离婚时另一方则无权分割。
  •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夫或妻一方的名字,都不影响另一方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拥有1/2的产权。
    既然拥有一半的产权,离婚时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后购房,即使一方没出过钱,也将被认定为购房款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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