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97年买一套公共租赁房那时候公共租赁房不可以交易,因自己没标准,没法产权过户。为尽早过到我身上。那时候我姐也住公共租赁房,别人说公共租赁房能够换置,因此产权过户到我姐户下。如今我姐要要我搬新家,我觉得搞不懂我掏钱买的房问一下,她能要我搬新家吗年。

2020-05-29 22:3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 可以,但有条件:只有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能提供迁移户口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如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可以迁移户口。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你好,关于公租房买卖的问题各地政策不完全相同,目前的趋势是:公租房可租可售。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也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例如: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本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目前,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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