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两个孩子由女性抚养,要求男性支付一千元抚养费是每月合理的吗? 如果男人不答应怎么办?

离婚
2020-05-29 12: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因此女方离婚时如果抚养子女的,可以通男方进行协商,从而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并且在分割房产是可以请求获得部分的优待,因为抚养子女会考虑到子女的成长问题。
  • 如果在离婚中,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未成年孩子没有尽到合理抚养义务,比如说不抚养孩子,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只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小孩抚养权,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对小孩监护不力。
  •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或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与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等情形可以优先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