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C1驾照。 在实习期间,我今天开摩托车被吊销了驾照。 我该怎么办? 当时,你说车有改造,怎么办?

2020-05-28 18:3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两种酒驾行为:1饮酒后驾车,处暂扣驾照(1~3个月),罚款200元~500元。
    2.醉酒后驾车,由公安交管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照,罚500元~2000元。  驾驶证扣多少分吊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没有在十五日内到相关交管部门接受法律教育,就会在扣满12分的情况下吊销驾驶证。另外,出现以下几种违章扣分行为,会吊销驾驶证:  
    1.3个记分周期(也就是3年)内有醉酒驾车2次的会直接吊销,而且5年内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触犯刑法的,直接吊销,终身不能考!  
    3.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因此以上的3个记分周期也被改为1个记分周期内,就是一年内有2次酒驾行为,那驾驶证也被吊销了。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三)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交通肇事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的规定,交通肇事会被吊销驾驶证如下:  第一,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吊销的程序应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后做出。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 车辆在进行改装时,应该先向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申报,在经过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   比较常见的汽车改装集中在舒适性和适用性,主要是音响、倒车雷达、灯光、轮胎等部位。由于多是将原厂部件拆下用性能更好的配件替换,对车身几乎没有任何损坏。
    这些都属于不会影响车辆性能的改装,更不会违反相关法律。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法律规定中所说的车辆的结构包括机动车的车身颜色、长、宽、高四个硬性标准,以及发动机和各重要零部件的相关技术参数。   因此,车辆改装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车辆实际颜色是否与行驶证上登记时的照片颜色相符,车辆的实际技术指标是否与车辆出厂标注的技术参数相符。
    如果不相符合,不但不能通过交警部门的年检,还将因此接受相应的处罚。   车辆在进行改装时,应该先向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申报,在经过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
    在改装完毕后,还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了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辆上高速行驶需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当事人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致使投保车辆周围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确实导致了投保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但是,此种承保风险的增加,并不属于双方约定的“改装、加装、变更用途”等情形,故保险公司不能以该条款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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