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交通事故是否离开了现场

2020-05-28 12:4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全责扣几分,扣2分到12分之间,不等。要看事故责任大小。新版驾驶证扣分规则扣1分情况: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未放置有效检验命格标志的机动车;
    3、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机动车。扣2分情况: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3分情况: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林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4、转变的机动车未让起先的车辆、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6、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7、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8、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9、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扣6分情况: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扣12分情况:
    1、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交通事故本身不需要扣分罚款,只是构成犯罪的可以吊销驾照,但是交警可以对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罚款记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