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上司说我3月7日去公司上班,本月20日发工资。 但是他说今天只有23号出发。 我还在试用期。 退休后应该给我4月份的工资

2020-05-27 11: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合同到你实际离开公司之日终止,你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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