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汽车销售出纳员之一,今天有一万元的预付款,收据上没有写上预付款二字,在预约合同的第二条第三点写上预付款一万元,按购车人的票据,询问到什么时候有收据,还有合同

票据纠纷
2020-05-27 06:14: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为例,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如何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是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收款人)凭已承兑的票据委托开户银行向付款银行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三、付款人名称;  
    四、收款人名称;  
    五、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六、委托日期;  
    七、收款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付款银行审查有关票据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付款银行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 1、您与商家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2、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约定的车辆。现商家无法交付约定的车辆,则构成违约。
    3、依据《合同法》规定,因对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可以向商家提出解除合同。
    4、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交付定金,卖方现在不能按照约定交车,您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考试大|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