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大家企业工作中了三年四个月了,如今企业让自身离职,补上签其他合同书,商业保险一直没上,说不签订合同,下月不发工资,那样能够 起诉吗

2020-05-26 20: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你好,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起诉。
  • 你好,劳动者提前30日向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的,可以离职;如果公司借此拖欠工资,可以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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