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把我人弄成耳膜穿孔42天了沒有痊愈,去公安部门伤残鉴定,够成轻微伤了,但不可以出轻微伤結果,应是我没立即到医院看!那时候住院治疗硬不起来了到耳朵不舒服!之后查验发觉耳朵穿孔早已是挨打的第10天,像这类状况我该怎么做?

暴力伤害
2020-05-26 19:2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
  • 外伤耳膜穿孔导致听力下降,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最重是轻伤不是重伤。根据《201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这种情况耳朵如果在六周内鼓膜穿孔可以自动愈合的属于轻微伤,这种伤害的结果不构成犯罪行为。如果六周不能愈合的构成轻伤二级,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责任。应当进行法医鉴定,以法医鉴定结论为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耳部规定:
    5.
    3.4轻伤二级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c)一耳听力障碍(≥41dBHL)。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
    3.5轻微伤a)外伤性鼓膜穿孔。b)鼓室积血。c)外伤后听力减退。
  • 轻伤只是一种伤害的程度,是否构成伤残需要进行鉴定!
    《民法通则》[2]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需要根据打人的后果和酒驾还是醉驾 综合判断处罚。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情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人者如果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确定为酒后驾驶,将被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除以2000元罚款。
    如果打人者驾驶的为营运车辆,且酒后驾驶,将会被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如果被确定为醉酒驾驶,交警将会约束其至酒醒,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