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房子结束了,我是买家,如果是欺诈,你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消费者维权
2020-05-26 18:43:1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离婚后,即使房产过户给女方,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作为担保人,如果贷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债务。然后再追偿
  • 年终奖不是劳动者法定的权利,因此是否可以拿回要看你们学校的规定,如果你需要辞职,建议你和律师联系进行方案的策划,不要贸然辞职,这样你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房产证上有其他第三人的名字,需要对房产的所有权及份额进行确认,一般是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查明、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需要另诉,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
    2、另外在婚前双方就已全额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此时因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对房屋是按份共有关系。因此,就应该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占产权的份额比例。
    3、若共同购买房屋的二人结婚后再离婚,按照二人已经确定的比例分割,他们分割的不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而是二人婚前按份共有的财产。
  • 作为担保人,如果贷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债务。然后再追偿
  • 年终奖不是劳动者法定的权利,因此是否可以拿回要看你们学校的规定,如果你需要辞职,建议你和律师联系进行方案的策划,不要贸然辞职,这样你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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