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案子是:我哥哥昨天工作时不小心从一个十米高的架子上摔下来,摔断了右腿,上腿上有几处皮肤伤,现在他在医院接受手术。

2020-05-26 10:2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该被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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