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赌场犯罪,现在看看拘留所,律师,宁波的

刑事辩护
2020-05-26 07:0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1]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
    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 开设赌场罪,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1]。 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
    (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赌场,客观方面表现为营业性地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 《刑法修正案
    (六)》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我国律师法对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作了规定,包括:
    (1)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和财产;
    (2)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3)保密义务。律师应当保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忠实于事实真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6)正当执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