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从2001年开始在公司工作,但是公司直到1月1日才签订合同,所有的保险都没有为我购买,而且签订合同后的保险也是从2008年12月开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可以的话,赔偿比例?

2020-05-25 11:13:0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 要赔偿与否看情况
  • 婚姻法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此法解释一明确规定:一方离婚后没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但93年最高院规定帮助一般为两年。而且婚后的赔偿及财产再次分割最多保护两年。所以我认为你无义务帮助,赔偿她。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要赔偿与否看情况
  • 婚姻法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此法解释一明确规定:一方离婚后没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但93年最高院规定帮助一般为两年。而且婚后的赔偿及财产再次分割最多保护两年。所以我认为你无义务帮助,赔偿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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