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购物中心工作了6年,我的合同是与制造商签订的,因为合同到期了,我与制造商的合同到期了,制造商到期了(也就是说,不再做了),我失去了工作,我可以从制造商那里得到经济补偿?

其它
2020-05-25 10:4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未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最高补偿不超过12个月。
  • 你好!到期终止合同,单位没有违法,只能给你经济补偿,但不是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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