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他人三万元,对方调整后,到期不能归还,现在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阶段,被调到调整所,本人已经申报没有财产,没有归还给我一个月的偿还期限,现在再次召唤,说我马上就要被拘留,我过去会被直接拘留吗

暴力伤害
2020-05-25 08:4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 1、执行庭发来传票,证明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执行庭的传票是用来传唤被执行人到场接受调查或者询问的,如被执行人接到传票,证明法院已经立案强制执行。传票传唤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逃避执行或者拒不执行的,法院还可以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债务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债务人欠债还不上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被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债务人也不会被判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