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馆工作,来时听说每月收押100元至200元,说工作一年以上后必须退还押金,我在那家餐馆过了一十多天后,因为要私事处理,所以退休,结果说不退还押金,半个月的工资 我们该怎么办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讨薪有四种途径:协商,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
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解决讨薪问题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