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工资5000元,仓库经理突然辞职,公司让我接受这份工作,但公司只给了我500元工作,现在公司聘请了新仓库经理,公司给我500元工资,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2020-05-25 01:5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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