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身体很不舒服,跟公司请假,公司不让,说病假要提前一周才可以请。可是生病了谁能提前一周知道呢?下午实在很难受没有体力支持上班,去医院做检查。是胃溃疡,医生也给开了证明和病假条建议休假一周。今天还是顶着病体去上班了,结果公司人事就说你以后不用来了,这样做是符合规律的吗?我现在是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已经做了一个月了。之前也没有请假早退迟到过。没有犯过错误。

其它
2018-09-30 17:5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病不能上班,享有病假。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公司不让辞职
    1、你随时可以走;
    2、你不能申请未续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未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意见的,应视为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延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是视为续签新合同,而是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的,应当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