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儿子的母亲沒有办结婚证,孩子8岁了,儿子妈妈去上年八月出走了,迄今对孩子漠不关心,也不给孩子扶养费,我该怎么做?能提起诉讼她吗?

2020-05-24 16:3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俩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先行执行,不需要等到法院判决结果出来。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 您好,一般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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