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的人,是我起诉强行执行的。 其中有两个担保人,一个是我的亲戚,这次执行我亲戚的银行账户有钱,冻结了,我想问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执行一个吗?

2020-05-24 15:48: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搜索行的。
  • 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一)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一般包括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四部分。   
    (二)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是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3、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   
    4、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三)作为当事人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 如果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等财产保全的,是需要缴纳申请费。
    可以参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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