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某人讲解习题 , 他自己不认真听反倒说我没好好讲 , 为了自身权益 , 在第二天他来我家时 , 我对讲课内容进行了录音(在我家 事先并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也没有告知他 ) 当他父亲找我事的时候我把录音拿了出来他说我 事先并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也没有告知他 , 这段录音侵犯他隐私权我无权录音这段录音不合法(尽管证明他儿子并没有认真听讲) 我反驳说:“录音是在我家录的,又没在你家,我在我家安装录音和监控,又没在你家咱装,我凭什么无权录音,凭什么不合法”现在争议的不是他儿子是否认真听讲(没有认真听讲 , 录音中已经非常明确) 而是这段录音是否有效o(︶︿︶)o 唉 自己给他义务讲课 , 落个这样的结局望各位帮忙出招 , 我这段录音是否合法 我是否有权在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进行录音或监控(在我自己家中)我该咋办

其它
2018-09-30 10: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也就是说,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者用于其它非法用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也不能算侵害隐私权。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3.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 当第三方未经安装者允许获取或传播他人监控内容,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存在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可能;如果擅自传播或非法利用获取的相关视频内容,还可能涉嫌犯罪。被侵权人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如果厂商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漏洞,侵权人利用该漏洞造成他人损害后果的发生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与侵权人共同承担责任。

    摄像头安装者在购置、安装私人摄像头前需详细了解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性能,尽量避免因为技术原因或者储存不当导致的损失。有些地区属于军事禁区或者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法律规定禁止私人安装摄像头。
    “此外,除非办案、取证等需要,安装者不应随意向社会公众透露视频内容,否则可能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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