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北京工地上班,十几个人带着工头,过了新年,工地就把钱给了小工头,工头找不到了。已经好几天了,就没有签合同了。

2020-05-23 09:4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你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追讨报酬。没劳动合同,可以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
  • 你好,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当然,可以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没合同也没关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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