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28号中午12点整,我在南楼公交站戴着耳机等车,半个小时后公交车终于来了。我开始动身向车门走去,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抢先我一步进了车门,堵在投币的地方假装问司机路线。我就站在他后面,然后他突然转身从我右侧挤着要下车,我右侧明明还有很宽的空间,那我明显感觉那个人给我的挤压力特别强,而且挤压持续了五六秒的时间,我觉得很奇怪,但他下车我也没多在意。我准备投钱进去的时候,司机叫住了我说“哎哎,把钱给我”3s,不符合常规的事情让谁碰上也会有个思考的间隙2s,然后又听那个司机说“刚才是谁投的五块钱”2s,这下我算是弄清楚这个事情了。但反应过来以后,我立马就发现不对了,耳机里没有声音了,再用手摸一下裤兜,手机已经被盗!这时车刚准备启动,我立即让司机停车,但我下去的时候小偷已经不见了。从小偷偷走手机到我反应过来这个时间间隙一共是8秒钟时间,就是这八秒钟时间让我与我心爱的手机失之交臂!下车没找到小偷以后我这个人真的是蒙了,多希望这是一个梦。接着我立刻拨打110,等了接近半个小时警车才来,带着我兜了一圈把我送到了辖区的交警室。到那儿以后只有一个值班的大爷,他让我坐那儿等待出去执行任务的警员,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等待,直到3点才登记离开。我知道靠警察是不可能找回手机了,认真分析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现司机和投5块钱的人可能会有是帮凶的嫌疑,但这个证明不了。但整个事情的关键就在那8秒钟的时间,若不是这8秒,我就能及时发现手机被偷,马上转身就能去追到小偷。所以我想起诉那天开车的司机,赔偿手机费用4999元,手机套75元,误工费15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精神损失费说明,由于本人还是学生,这部手机完全是自己攒钱买的,本月8号买入,才用20天,丢失手机对于我来说损失真的太大,到现在都还沉浸在痛苦里,另外我女朋友得知此事后,比我反应更为强烈,哭得特别伤心),总计11574元。

2018-09-30 08:2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重庆市2012年职工年平均工资:26985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