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我有一个孩子几年的婚姻,我的女儿3岁,我的儿子1岁,两个孩子是我的手牵手,现在我想离婚,我没有正常的收入,几年来一直带孩子,我留下了女儿的可能性?

离婚
2020-05-22 20: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若女方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判给女方的的几率较大。
  • 您好,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女方抚养为原则。孩子2岁以下基本上会判给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