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政府收容教养与劳动教养有何区别,还是说劳动教养只是政府收容教养的一个分支呢?2.刑法中规定:已满14未满16犯罪的,由于对大多数罪名不承担刑责,应当责令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收教;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提及了对严重不良行为(即严重危害社会但不应受到刑罚的行为,这样一来刑法中部分罪名与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就出现了交集)的矫治:未成年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由监护人与学校配合教育,比如学生无教育价值、无作用、无条件时可送入工读学校。这里就有一点疑惑了,按说刑法的强制力是很高的,权威当然也很高了。当一些在校学生却有犯罪行为但不用承担刑责(比如打架引发严重后果或者扰乱治安之类的),此时是依照刑法中规定还是按照后者作为补充文献?

刑事辩护
2018-09-29 16:4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劳动教养由哪个机关执行?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  
    (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  
    (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  
    (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  
    (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  
    (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教养管理所凭《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接收劳动教养人员。
  •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具体的年龄来盘对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以教育为主,使其明 辨是非,不再给予处罚,更有利于其 成长。
    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应当采取从轻或减轻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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