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中,一审说有共同债务,二审忘记一审偿还债务,二审说债务偿还,法院审理时,认定为虚假增资债务,不分或分配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5-22 04: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存续期间,若一方已超过夫妻家庭生活标准所欠欠款债务,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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