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一直不和家里的老人合得来,和家里十几年前的家务相矛盾,一直她还不能解放。 我妈妈这次生病了。 我说家里有钱,她不同意,离婚,财产要她全部离家出走,听说这种情况,不想再继续下去,累了

离婚
2020-05-21 16:3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简单理解就是,没有结婚而在一起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分开。
    “结婚”,指的是履行了法定程序,领取了《结婚证》,如果离婚,必须走相应的离婚程序。
    虽然是同居关系,但是两人分开的时候,法律还是保护两人在一起时候产生的财产权益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首先选择二人协商,和平分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财产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 国家法律一直都有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转移或变卖藏匿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对转移变卖藏匿共有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若要达到“净身出户”的法律效果,一是通过双方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归一方所有,二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否则,法律上并不会判决任何一方净身出户。但是,也有一定的例外,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隐瞒或转移财产被发现的,则法院可以判决转移财产一方可能不分得该财产,如该财产是唯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会导致法律上“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