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提离异,男性愿意了,如男性不许女性见离婚怎么办
-
女方使孩子抚养人和监护人之一,当然有探视子女权利,
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男方不配合女方探视子女,女方可以起诉维权。
女方如果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男方可以起诉女方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
-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要离婚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要离婚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