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被迫通奸,但时间太长,无法考证被迫,我可以向奸妇索取这件事的费用,以及给我和我家人带来的心理损害吗? 我可以向他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不起诉,他给了我精神损害赔偿法? 我能收下吗?

2020-05-21 12:3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即“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维权提示——  被侵权人适用该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适用在人身权益损害上,即只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身份权及相关权益,不包含财产权。
      二是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轻微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至于“严重”的尺度,法官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寻找精神损害容忍与保护的最佳分割点。
      三是精神损害诉讼请求不再“寄生”于其他侵权行为而捆绑提起诉讼,其可以独立成为侵权行为诉讼。既可以与其他侵权诉讼一并提出,要求合并赔偿,也可以单独提出,单独赔偿。
    但对于多项侵权诉讼请求并存的情况下原则上仍应同时提出。此外,精神损害赔偿成为一种独立的赔偿形式,不再附庸于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
  •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第11款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3年。
    具体执行和计算是还需要根据疾病病情、医院责任程度等来考虑。没有具体明确的包括赔偿支付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平均生活费是否随年度变化而变化等等因素。需要在具体事例中由原告、被告和法院三方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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