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开发商是不得代收大修基金。 开发商的理由不合理,可以直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无须开发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