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的丈夫出轨被我知道,但我没有证据又想离婚,想他净身出户,可是家里的所有存款都在他得名下,我连家里有多少钱都不知道。还有两栋房子在他父亲跟弟弟名下,但是房子所有的收款收据都在我家。现在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我很痛苦。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离婚
2018-09-29 08:4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三)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 规定是,夫妻俩可以先在一起就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原告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7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离婚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对于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予以制裁综上,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举证得力的情形下,法定原则对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同时,人民法院有权对于此类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