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已经分居一年多了,夫妻感情破裂了,有两个女儿,现在女儿被他唆使和我没有联系,还强迫女儿说! 我因为孩子一直没离婚,现在受不了了! 他说他离婚了,我离开家,房产的财产不是我的,我想商量一下,怎么办法办理法律手续?

离婚
2020-05-20 17:5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事实。孩子两周岁以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在十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情况外,离婚的话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他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导致分居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 因分居,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写好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你们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力、出轨等材料,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