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来自我丈夫。没有财产。

2020-05-20 16:4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可以一人要房,给另外一个人房款。 2抚养权你们协商同意归你,法院会支持。抚养费在你丈夫工资的20%到30%之间确定。 3 3岁的孩子既需要妈妈,也需要爸爸。
    离婚的事情要慎重考虑。争争吵吵可以,但是一争吵就离婚,那以后是否还结婚。如果和现任的丈夫有许多分歧,以后的婚姻是否就不会有分歧。 宋丹丹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谈到,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不会选择离婚。
    除非对方性质恶劣,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我支持离婚。
  •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财产分割的多少与离婚后是否带小孩没有直接关联。在无犯错、无协议的情况下,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不带小孩的每月或定时给带小孩一方抚养费。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你户口在中国并且你的孩子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并且孩子入本地户籍,妻子或丈夫是外国人同样需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 .
    涉外婚姻中办理生育证,外籍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在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时,关于外籍配偶结婚前关于其身份、婚育状况的证明材料。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
    建议你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属你市户籍在你市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所需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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