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心新城区XX公司上班,如今我做的面点店面要承揽出来给他人做,今日星期五来通告说要调我们去企业其他店做,大家不同意,企业叫我们自己写辞职,沒有经济补偿金,大家拿她们没法,只能去办辞职,但是又不给尽早办离职流程,不发工资,该怎么办,大家应当获得赔偿吗,干了4个半月了,,

2020-05-20 14:4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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