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妻子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说。女人有权去探望他们的孩子。女人在探望他们的孩子时不能私下带孩子。我现在可以看到他们。但是我们可以谈论带孩子出去或去奶奶家。我们不能做什么?如果我要带孩子,我怎么办?他们现在四岁半了?

离婚
2020-05-20 13:1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
  • 你好,对方支付抚养费算到18岁,孩子之前一直跟着你,对你感情比较深,且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以判给女方为原则,因此不出意外都是判给你的,除非你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 你好,首先孩子一岁半的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的,其次,抚养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月、按年支付,一种是一次性支付,但一般情况下是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