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我们一人死亡,对方不愿调解交通警察队,现在警方签发责任协议,对方负责,我们第二责任,我们要上诉法院,应该准备什么信息,谁应该先处理?

2020-05-20 13:1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 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例,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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