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要离婚,有两个女儿,四个和两个。他们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和他的父亲,但他们仍然和他住在一起。现在我丈夫想要一个孩子,我的家庭比他的家庭好,我没有账单。
离婚
2020-05-19 13:2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
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次组建家庭男方有一孩子离婚时孩子有权利分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其遗嘱分配,任何人不能表示异议。也即遗嘱人认捐了其所属全部遗产也是有效的,其继承人的继承权全部丧失。
男方死亡后,其遗产(扣除女方所属的财产,即共同财产的50%)分配情况应如下:
1、其配偶1/3,其子女1/3,其父母1/3。
2、两个子女在1/3份额内均分,即各自1/6。
《继承法》相关条款”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抚养
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首先是按双方协商的决定来。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才由法院判。
两岁以下的孩子如果由法院判决,原则上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吸毒、服刑或者类似特别严重不适于子女随其生活的情形。
跟经济情况没有什么关系。
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选择权。十周岁以上可以考虑孩子的意见。
《婚姻法》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夫妻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孩子归属
基本原则
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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